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点击量:2,992 发表时间:2014-07-01 11:21

陕发改办函〔2014〕116号

刘生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省有色2.4万吨多晶硅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的建议》(第4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有色2.4万吨多晶硅项目是我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采用硅烷流化床工艺,建设2万吨/年多晶硅生产线,对进一步完善我省硅材料和光伏半导体产业结构将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年上缴利税达到20亿元,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了解,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经研究,同意将其列为陕西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给予相应的支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联系人:崔党恩,电话:029-8729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