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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侏罗纪煤田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来源:能源局煤炭处 点击量:0 发表时间:2023-12-22 16:5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陕北侏罗纪煤田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庙哈孤矿区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城西北15km处,紧邻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2008年7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煤电〔2008〕958号”文对陕北侏罗纪煤田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批复矿区面积约140km2,矿区划分为2个井田、1个煤炭资源整合区和1个残留资源区,规划总规模1.80Mt/a。2009年6月,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函〔2009〕380号”文出具关于《陕北侏罗纪煤田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5年8月,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函〔2015〕692号”文出具关于该规划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函。矿区规划的2个矿井均已建成,同时还建成了供电、供水、地面运输等基础辅助设施。

  本次修编的庙哈孤矿区范围,是在已批复的庙哈孤矿区范围基础上对北部和南部边界进行局部调整,西部以安山煤矿、沙梁煤矿采矿证边界为界;东部以安山煤矿采矿证边界为界;南部以府谷县庙哈孤南部区边界、5-2煤露头线及可采边界线为界;北部以5-2煤露头线及F1断层为界,修编后矿区面积约143.7km2。矿区共规划6个井田和2个残留资源区,矿区总规模约7.35Mt/a;其中生产矿井2个,规模5.10Mt/a,在建矿井4个,规模2.25Mt/a。各矿井工业场地、供热供电、供水、地面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已建成设施,本次规划新增占地主要为新建群矿型选煤厂及煤炭铁路外运栈桥。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矿区总体规划对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禁采,对高等级公路(一级公路)、矿区铁路专线、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等留设保护煤柱;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居民实施搬迁安置或留设煤柱,采煤沉陷不会改变地表径流方向,不会对地形地貌、植被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沉陷区土地复垦率100%,林草植被覆盖率97%。第四系冲洪积潜水含水层留设保护煤矿,采煤对第四系冲洪积潜水含水层影响小。

  采暖依托现有集中供热热源,大多利用余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锅炉烟气、生产加工环节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绿化及选煤厂用水,矿井水经过处理后首先回用于矿井自身生产用水,富余用于周边企业。煤矸石综合利用或井下充填,其他固废100%安全处置。

  三、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实施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8号楼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29-63913620

  电子邮箱:418737605@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82号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人:张芸

  联系电话:029-81778356      

  电子邮箱:1524951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附件:陕北侏罗纪煤田庙哈孤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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