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
你校《关于上报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陕中医校字〔2020〕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实施科技创新大楼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选址
本项目位于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43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65平方米,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用房、实验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8亿元,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并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