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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400009724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2〕1960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起草《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日期: 2012-12-31

关于起草《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的通知

陕发改社会〔2012〕1960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省自2008年以来实施民生工程取得的巨大成就,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拟起草《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白皮书起草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夯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各市、各部门要对所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要与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保持一致。省级各部门提供的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发。
  二、要写足成效
  各市、各部门要切实摸清所承担的民生工程在项目安排、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建设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底数,上报数字务必真实、可信。在全面总结和展现近五年民生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近两年来的建设成就,把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和亮点写足写实。
  三、要注重提炼
  民生工程实施以来,我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模式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显著效果,并得到国家的肯定和推广。各市、各部门要注重提炼保障和改善民生模式上的亮点和创新点,尽量把我省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出来。
  四、要按时上报
  本次《民生工程白皮书》起草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加之年底各项工作多,各市、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五年来民生工程建设成就的基础上,抓紧完成白皮书的起草工作,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统计局。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3请从省发改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     刘军利   电  话:87293645
  邮  箱:ljl751222@163.com
  省财政厅     汪  芳   电  话:68936193
  邮  箱:minsheng_czt@163.com
  省统计局      宋  鑫   电  话:87292440

  附件: 2.陕西省民生工程投资统计表(2008—2012年).xls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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