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草《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
(2011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将于2012年2月底前以省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2011年)。为完成好代拟稿的起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各部门、各市要高度重视《白皮书》的起草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督办,按照《白皮书》起草参考提纲(附件1)和分工表(附件2),夯实责任,严格要求,确保高标准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各部门、各市要对所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要与年度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保持一致。省级各部门提供的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发。各市提供材料经本级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由发展改革、财政、统计三部门主要领导签发,联衔上报。
二、要摸清进度,写实成效
各部门、各市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摸清本单位承担的民生工程在年度安排、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和到位、建设项目进度和政策补助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底数,上报数字真实、可信,确保把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写实。要认真填写2011年民生工程社会力量投入统计表(附件3),所提供的数据需经本级统计部门审核。
三、要把握重点,突出亮点
各部门、各市在起草《白皮书》的过程中要做到“四结合”,即与“十二五”民生工程建设规划相结合,与201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结合,与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民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各级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把重点民生工程写细,把民生工程实施亮点写实,并提供不少于10张的数码照片。
四、要抓紧时间,按时上报
本次代省政府起草民生工程白皮书,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年底各项工作多,各部门、各市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民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分工,抓紧完成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务必于2012年1月17日前,将材料正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统计局。材料电子版(含数码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刘军利 电话:87293645
邮箱:ljl751222@163.com
省财政厅 汪 芳 电话:68936193
省统计局 宋 鑫 电话:87291644
附件:1《陕西省民生工程白皮书》(2011年)参考提纲.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生工程 白皮书 通知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杨凌示范区
管委会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