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洛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08年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发改字〔2009〕28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你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意在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七县(区)的353个行政村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二、同意建设基本口粮田194400亩,其中新建基本口粮田4602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71828亩,田间设施配套40907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35645亩。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详见附表1。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52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11664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1358万元,市县配套和农户自筹12200万元。分县投资详见附表2。
四、项目建设期1年。请抓紧落实建设任务,尽快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商洛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情况表
2、商洛市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等七县(区)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 田建设项目概算表
附件 .xls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基本口粮田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商洛市政府,商洛市水务局,有关县(区)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