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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40001083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办〔2009〕2024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办〔2009〕2024号  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陕西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日期: 2009-12-31

陕发改办〔2009〕2024号  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陕西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办〔2009〕2024号

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
陕西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请求审批《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陕扶办发[2009]1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域
  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我省项目区为榆林、延安、宝鸡三市的定边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吴起县、安塞县、延长县、宜川县、陇县、陈仓区十个县(区),涉及63个乡镇,471个贫困村,项目受益人口20.545万人。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贫困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社区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测、土地可持续利用四个分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包括道路、供水、供电、危房和危窑改造、小型灌溉、土地开发六个方面的内容;社区发展资金包括社区生产发展基金、社区和农户能力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项目管理和监测包括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监测管理和技术援助四个方面的内容;土地可持续利用包括社区土地可持续利用规划、环保知识培训、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三个方面的内容。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3520万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4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200万元(汇率按1:6.8折算,下同),国内配套资金1523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配套4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14832万元),全球环境基金组织(GEF)赠款1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88万元。
  四、建设年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0年至2014年。
  五、世界银行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8]1753号文件明确的世行贷款条件,我省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选择贷款期限25年,宽限期5年。
  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我省项目区本息合计36827万元。其中,付息从2011年开始,到2033年结束,累计付息9627万元;还本从2015年开始,至2034年结束,采用等额还款方式,每年还本1360万元,分20年全部偿还27200万元贷款本金。
  根据省政府第14次专题会议纪要和陕扶办发[2007]33号四部门联合发文精神,省本级使用的世界银行贷款由省财政负责偿还,榆林、延安、宝鸡三市及所属各县使用的世界银行贷款分别由各市财政负责偿还。
  本项目实施面广、内容复杂,项目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外资  贷款  可研  批复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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