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
陕西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请求审批《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陕扶办发[2009]1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域
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我省项目区为榆林、延安、宝鸡三市的定边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吴起县、安塞县、延长县、宜川县、陇县、陈仓区十个县(区),涉及63个乡镇,471个贫困村,项目受益人口20.545万人。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贫困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社区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测、土地可持续利用四个分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包括道路、供水、供电、危房和危窑改造、小型灌溉、土地开发六个方面的内容;社区发展资金包括社区生产发展基金、社区和农户能力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项目管理和监测包括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监测管理和技术援助四个方面的内容;土地可持续利用包括社区土地可持续利用规划、环保知识培训、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三个方面的内容。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3520万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4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200万元(汇率按1:6.8折算,下同),国内配套资金1523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配套4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14832万元),全球环境基金组织(GEF)赠款1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88万元。
四、建设年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0年至2014年。
五、世界银行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8]1753号文件明确的世行贷款条件,我省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选择贷款期限25年,宽限期5年。
世界银行贷款扶贫第五期项目我省项目区本息合计36827万元。其中,付息从2011年开始,到2033年结束,累计付息9627万元;还本从2015年开始,至2034年结束,采用等额还款方式,每年还本1360万元,分20年全部偿还27200万元贷款本金。
根据省政府第14次专题会议纪要和陕扶办发[2007]33号四部门联合发文精神,省本级使用的世界银行贷款由省财政负责偿还,榆林、延安、宝鸡三市及所属各县使用的世界银行贷款分别由各市财政负责偿还。
本项目实施面广、内容复杂,项目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外资 贷款 可研 批复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