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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40001083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油气〔2009〕2012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油气〔2009〕2012号  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日期: 2009-12-30

陕发改油气〔2009〕2012号  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油气〔2009〕2012号

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

榆林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核准的请示》(榆政发改发〔2008〕8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充分利用陕北油页岩资源,对全省油页岩综合利用进行试点,同意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原则同意项目选址府谷县庙沟门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油页岩干馏及深加工,开采、加工能力60万吨/年,年可产页岩油3万吨,深加工产品2.9万吨,配套建设自备发电装机4.5MW机组。
  四、项目总投资为885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并应尽快完善安全预评价手续。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09〕172号)、《关于划定陕西省府谷县庙沟门油页岩矿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09〕74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7〕848号)、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函》(陕水保函〔2009〕79号)和府谷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页岩开采及加工项目规划意见的批复》(府建发〔2009〕第13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油页岩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安监局、水土保持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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