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来源:政策法规处点击量:0 发表时间:2023-02-10 09:21


  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加强发展改革法治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履行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快推动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法治陕西建设、八五普法等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委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及时研究制定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作出安排,全力支撑、服务和保障好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凡涉及我委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资金安排等重大决策都严格按照《主任办公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专项问题会议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对标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配合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并对我委近年来起草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大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要求,印发《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做好省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梳理我委权责清单,并依据《陕西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与相关处室充分对接,对所列事项进行逐一分析,确定调整意见,推进完善网上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省人大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先后到宝鸡、西安、商洛等地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对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按季度进行对账,抓好条例落实。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政策法规清理工作,发现拟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拟废止政府规章1件、拟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按季度印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认真抓好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规范开展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用好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分三批在全省推出74项典型经验做法供各市县参考借鉴,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加强完善立法等制度建设。按照省人大、省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加快推进《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立法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制定出台涉及投资咨询、代建制项目管理、价格、电力等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相关领域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对我委出台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要求,文件正式印发后,及时报送省政府备案,确保我委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合法合规。结合我委工作需要,及时向省政府报送2023年立法计划,包括审议类地方性法规1件,调研类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1件。

  (五)加大规范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求,委主要负责同志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一线,参加“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亲身体验企业群众办事过程,深入研究优化发展改革政务事项办事流程和提升措施。持续落实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推行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文本,完善法制审核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组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为62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争取设立我委统一行政执法罚没款资金账户。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节能监察和工程咨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中央和省级投资项目执行进度,在全国率先建立“三注重、两拓展、一依托”中期评估制度,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一条例三办法”,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答复、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和招投标投诉处理复议工作,及时向省司法厅、国家发改委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以及做好孔彬等诉我委信息公开违法、高克孝请求民事赔偿案诉讼工作,按照人民法院要求及时提交答辩状,并出庭应诉,这2起案件法院判决我委均胜诉,维护了发展改革部门良好形象。我委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对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应诉、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等,出具20余份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畅通在线咨询、监督投诉、主任信箱、信访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积极稳定和引导社会预期,努力将矛盾纷争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委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截至2022年底,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02条,受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69件、政民互动咨询419件,委网站总访问量348万人,日均访问量9526人。“陕西发展改革”政务微博在新浪网平台共发布信息261条,“陕西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74条。

  (八)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印发实施《2022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涉及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和执法过程中。组织编撰秦岭《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释义〉》宣传读本,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建《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小组,深入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宣讲,大力推进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制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价格争议调解等宣传单,编写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政策汇编,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代建制项目监管,积极有效化解价格纠纷争议。认真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持续用好智慧媒体普法机,切实提升普法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形势下,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期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以法治促进职能转变,以法治保障职责履行,以法治推动改革发展。

  (二)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强化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管,提升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委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活动,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科学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加快推进《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重要立法,不断完善发展改革法治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制度程序,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和“三统一”管理工作。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完善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在投资管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领域,强化部门间执法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认真实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创新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法手段,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发挥法律顾问的普法作用,探索与县市有关部门结对子,共建普法工作联系点,促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