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信息办点击量:16,716 发表时间:2016-02-29 09:05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省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省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填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省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展改革工作

  工作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着力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歼灭战,增强经济持续增长新动能,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追赶超越的新成效,确保“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2016年主要预期目标:经济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和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3.5%,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一)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

  培育发展新动能,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深化结构性改革,重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多措并举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二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着力开创“一带一路”建设新局面。四是着力做好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防风险等重点工作。要多措并举化解过剩产能。

  (二)不断深挖内需潜力,着力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在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要下大力气提振内需,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着力增强投资的有效性。二是加快推动消费需求升级。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打造经济升级版

  坚持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重塑陕西产业新体系。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二是促进工业稳产升级。三是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推动服务业上档升级。

  (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方面,落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落实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关中要加快建立协同创新发展协调机制,特别是加快大西安建设步伐,推动西铜、西渭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实现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确保关中各市经济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以上。

  (五)加快“美丽陕西”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生态建设作为第一选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美丽陕西”。一是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二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三是强力推进治污降霾。四是搞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五是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革命老区建设

  一是坚决落实“五个一批”各项措施。二是加快革命老区建设步伐。

  (七)毫不放松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支撑长远发展能力

  抓住国家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的重大机遇,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一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二是完善水利骨干网络。三是构建坚强电网。四是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三秦百姓福祉  

  一是精准发力促进就业。二是创新发展教育事业。三是实施健康陕西行动计划。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九)加强经济运行预测监测和政策措施预研储备

  针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按照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要求,充实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

  (十)编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当前规划编制进入关键时点,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请省人代会审议。《纲要》出台后,要及时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市区,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

  此外,粮食和物价工作也是我们发改系统的重要工作。粮食方面,要重点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大力实施粮安工程,着力提升粮食物流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扩大粮食网上交易份额,加快建设省级储备粮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成果。物价方面,要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适时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研究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听证等制度,规范政府定价程序;要分行业整治市场价格行为,加强节假日价格监管,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不断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省发改委行政事业总编制数475人,其中:行政编制256人,事业编制219人,工勤人员12人。实有在职人数470人(含在职工勤人员),离退休人员244人。具体机构设置:委机关本级35个行政处室,委属机关单位3个,委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个。

  单位性质、人员等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

理方式

行政事业人员

编制

实有在职行政事业

人员

离退休人员

在职工勤及其他人员

省发改委机关

行政

全额

207

225

122

11

省外贷办

行政

全额

16

12

1

 

省统建办

行政

全额

21

16

6

1

省援藏办公室

行政

全额

 

 

 

 

省以工代赈办

参公事业

全额

12

9

0

 

省发改委研究所

事业

全额

20

17

5

 

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

全额

31

25

15

 

省信息中心

事业

全额

126

115

68

 

陕西省能源研究所

事业

全额

9

9

3

 

省节能监察中心

事业

全额

28

25

23

 

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事业

全额

5

5

1

 

合     计

 

 

 470

 453

 244

 12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1)2016年全委预算单位收入总计15,193.4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889.89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2015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7,303.6万元。

  (2)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同比上升3.53%,增加收入518.45万元。其中:2015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较2014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减少80.7万元,公共预算拨款较2015年减少150.85万元,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增加75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1)2016年全委预算单位经济分类支出总计15,193.49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3,763.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职)43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368.19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58万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77.32万元, 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2015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7,303.6万元。

  (2)与2015年相比,支出总计同比上升3.53%,增加支出518.45万元。其中:2015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较2014年年底实户资金余额减少80.7万元,公共预算拨款较2015年减少150.85万元,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增加750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全委预算单位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全委预算单位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89.89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5,777.9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73.23%,项目支出2,111.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26.77%。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是根据各单位信息数据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6年预计基本支出5,777.99万元,主要为:在职行政单位上卡统发工资1,183万元,在职行政单位上卡津补贴816万元,在职行政单位上卡改革性补贴120万元,在职行政单位上卡公务交通补助300万元;事业单位工资专户(基本工资)517.79万元,事业单位工资专户(绩效工资)462.3;住房公积金360.76万元;未上卡人员改革性补贴119.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保险)287.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及个人采暖补贴等336.04万元;离退人员费用368.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6.64万元。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是根据部门2016年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测算。2016年预计项目支出2,111.9万元,其中:省发改委机关本级1,485.11万元,委属机关单位192.33万元,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34.4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战略规划与实施125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大开发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十三五规划编制等。

  (2)日常经济运行调节7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运行调节和监测应急及全省煤炭运输、电力保障等。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36.9万元。主要用于陕南循环发展,重大项目稽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测和推进、高经及项目评审;经济运行调节、小城市培育试点、国外贷款与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援藏办专项经费;全省发改系统纵向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陕西节点、统建项目专家库及信息网络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工作经费、专家咨询费,新常态下陕西经济转型升级战略研究等课题费,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等。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购置。

  (6)其他支出750万元。属2016年增加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

  2. 委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委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29.91万元(含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3,144.8万元占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的67.92%,项目支出1,485.11万元占机关本级公共预算拨款的32.08%。

  基本支出3,14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01.1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63万元,住房公积金203万元。

  项目支出1,485.11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0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125万元,日常经济运行7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10.11万元,其他支出750万元。

  (三)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增减说明

  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扣除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后为 7,139.89万元,比2015年减少150.85万元。委机关本级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扣除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后为 3,879.91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62.73万元;委属机关单位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704.4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98.13万元;委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2,555.5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3.75万元。

  1.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777.9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84.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增加99.5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72.37万元,行政运行增加650.2万元,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687.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49.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增加99.5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个人采暖补贴等。

  (2)住房公积金增加172.37万元,主要是根据新的工资津补贴标准测算,行政单位增加住房公积金112.94万元,事业单位增加住房公积金59.43万元。

  (3)行政运行增加650.2万元,其中:行政人员上卡工资增加425万元,上卡津贴及改革性补贴减少9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9.63万元,增加在职技术工工资及临聘人员工资等140.84万元,增加“上灶费”等2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7.58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7.88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个人采暖补贴等。

  (4)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687.1万元,主要是2016年部门预算中不列上卡离退休费和补贴。

  (5)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49.26万元,主要是增加离退人员工资补贴38.7万元,增加离退人员采暖费10.56万元。

  2.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扣除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750万元后为 1,361.9万元,较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 1,797.05万元减少435.15万元。主要是战略规划与实施减少150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减少1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减少310.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政府采购35万元。

 

  六、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较2015年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省发改委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322.41万元,其中:机关单位258.06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4.35万元。较2015年下降19.1%,减少76.14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91万元,其中:机关单位78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3万元,较2015年下降1.09%,减少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2.56万元,其中:机关单位119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3.56万元,较2015下降7.93 %,减少13.14万元。

  公务接待费78.85万元,其中:机关单位61.06万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7.79万元,较2015年下降44.01%,减少62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