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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2,490 发表时间:2018-06-09 09:23

物价局机关党委,信息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委党组同意,委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强,充分发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 团结带领党员干部按照“五个扎实”要求,出色完成“追赶超越”重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管理积分制”活动中成绩突出。

  4.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效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3. 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建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4.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先进党支部在委直属机关党委管理的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全委正式党员中产生(转正不满一年的党员不参加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专职党务干部、各党支部(党委、总支)委员中产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评选及表彰对象应向基层一线倾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重点考虑。委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要结合2017年度考核情况开展,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的党支部原则上应评选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从2017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中产生。

  三、评选的组织、程序及指标分配

  (一)评选的组织

        本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按党建联系片划分片区,各党建联系片片长负责组织本区域的评选工作。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自行评选推荐后由各片区统一报机关党委。

  (二)评选程序

  1.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确定推荐对象后报机关党委。各片区将推荐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委直属机关党委。

  2. 审核。机关党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 公示。在审查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 确定。委直属机关党委研究、报请委党组同意后确定表彰对象。

  (三)指标分配

  先进党支部20个:第一党建联系片4个(含1个五星级党支部),第二党建联系片4个,第三党建联系片4个(含1个五星级党支部),第四党建联系片6个(其中信息中心2个,总共6个名额中含3个五星级党支部),第五党建联系片2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64名:第一党建联系片11名,第二党建联系片11名,第三党建联系片12名,第四党建联系片17名(其中信息中心8名),第五党建联系片10名,苏陕工作队临时党支部1名,专职党务干部2名。

优秀共产党员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2017年度“五星级党支部”的党支部增加10%的优秀党员名额。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注重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把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

  (二)坚持发扬民主。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参与面、增强透明度,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并将推荐人选和拟表彰人选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注重营造氛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四)认真填写《先进党支部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委机关党委。

 

  附件:1. 优秀党员评选指标分配表; 2. 先进党支部登记表;3. 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4.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5. 委党建联系片划分表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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