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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784 发表时间:2018-01-31 10:42

省物价局机关党委,省信息中心党总支,各党支部:

  2017年,机关各党支部、委属单位各党支部(物价局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党费下拨比例的通知》(陕组办字[2017]7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共收到党费453,221.86元,当年党费利息1,334.26元,按65%(离退休人员按20%)比例实际上缴省直机关工委党费285,639.99元,党委支出135,399.50元(用于订杂志、购书、订做党徽、宣讲费、春节慰问老干部及困难党员、“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等),累计结存党费421,938.32元(含上年度结存党费384,394.95元)。

  2017年度,我委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指定专人强化对党费的收缴管理,规范了党费收缴程序,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委50个党支部,948名党员基本都能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按比例交纳党费,机关党委严格按规定和工作所需计划开支,做到了专人负责、专立项目、专款专用,保证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了党费收缴的数额、计算的依据和交纳的时间;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都落实了党费收缴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了党费收缴手续,及时纠治存在问题。二是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平时注重抓好了自觉交纳党费教育,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强化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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