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 切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来源:体改处 作者:发改委 点击量:55 发表时间:2023-03-01 10:38

  近年来,榆林举全市之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构建“大信用”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了“城市信用指数”综合排名由全国倒数第三到全国全省前列的创造性飞跃,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一是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新模式。联合市级成员单位修订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清单,真正实现“无事不扰企”新型监管模式,并将抽查检查结果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市场监管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坚持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陕西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市93000余户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开展差异化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三是做好信用修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了使失信主体深刻认识信用、理解信用和修复信用,加快整改以获得恢复诚信形象的机会,多次召开警示约谈和信用修复培训会,引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让失信者体会弥补失信行为的艰辛与不易,警示其他人害怕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做到诚实守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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