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营造优良环境 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来源:体改处 作者:发改委 点击量:89 发表时间:2023-01-18 08:33

  近年来,宝鸡市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提升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持续推动《宝鸡市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若干措施》《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兑现各类资金补助2635.5万元,有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积极组织民营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补助。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推动惠企政策惠及更多科技企业。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需求,主动融入秦创原。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加省级“揭榜挂帅”“两链融合”项目,通过“公开张榜”形式,引进国内较强实力研发团队揭榜攻关,帮助企业解决产业亟需、攻关难度高、研发投入大,以及自身科研力量难以解决的产业核心技术问题。支持全市企业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积极对接平台创新资源和省内外高校院所成果、人才资源。建设秦创原宝鸡飞地孵化基地,为企业提供从需求、孵化到产业化一站式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突出对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支持,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制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帮助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降低研发成本,调动企业研发积极性。

  四是加强企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对批准建设的省级“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对各类市级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支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鼓励瞪羚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创新能力。

  五是强化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引导各县区科技局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拓宽科技金融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