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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委协调小组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2,591 发表时间:2016-05-19 10:10

机关各党支部,物价局机关党委,委属单位各党支部(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推动全委“两学一做”深入开展,充分激励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促进“双抓双为,五比五争”活动,经委党组同意,委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向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管理积分制”活动中成绩突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 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的组织及指标分配

  1、评选的组织:

  本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划分为委机关、物价局、信息中心和委属其他单位四个片区,委机关片区划分为三个小组。各支部在划定区域内参加评选(评选时报告支部工作,提交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和反映支部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指定的召集人负责组织本区域的评选工作(见附件1)。

  2、指标分配:

  先进党支部22个:委机关12个(每组4个),物价局4个,信息中心2个,委属其他单位4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43名:委机关18名(每组6名),物价局10名,信息中心5名,委属其他单位10名。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自行评选,指标分配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确保质量,使评选真正成为弘扬正气、激励典型和先进性再教育的过程。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以“双抓双为,五比五争”为载体,持续深化“转职能、祛牛气、鼓牛劲、善作为”活动。

  3、着力抓好“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形势,查摆问题,制定措施,改进提高。

  4、填写《先进党支部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于6月6日前送交机关党委。

 

  附件:1、党支部区域划分一览表;2、优秀党员评选指标分配表;3、先进党支部登记表;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5、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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